林書友:恐襲要幫忙?找FBI!——美國釣魚執法那些事兒
《查理週刊》的槍聲,讓整個西方繃緊神經。奧朗德派出航母,前往中東打擊ISIS;卡梅倫提出全新的監管計劃,連任後或將禁用WhatsApp和Snapchat等社交軟件,“因為它們有可能會被恐怖分子利用”……歐洲對恐怖主義的恐懼傳染到了美國,美國是十八般武藝都用上了,包括“釣魚執法”。1月14日,美國再次通過“釣魚執法”逮捕一名打算攜帶武器恐怖襲擊美國國會的男子。
“華盛頓沒有重演巴黎的災難”,靠什麼?
刑事起訴書指控,20歲的克里斯托弗•康奈爾(Christopher Cornell)家住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曾化名拉希勒•馬赫魯什•奧貝達,在“推特”發表一系列支持ISIS的言論。他視國會議員為敵,計劃前往華盛頓,殺死在國會大廈及周邊工作的職員和警官。他購買了兩支半自動步槍,大約600發子彈,並計劃用自制雷管炸彈在國會大廈附近引爆,隨後向恐慌逃跑的國會議員及工作人員開槍。
這些言論引起執法部門注意。去年8月,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一名線人設法在推特上與康奈爾取得聯繫。康奈爾以為對方是“同路人”,隨後兩人經由其他即時通信手段交換信息。
一名接近康奈爾的FBI 線人説,IS並未直接指示康奈爾發動襲擊,但他希望“自行發動襲擊”。他曾對線人説:“我相信我們應當成立自己的組織,效忠IS,制訂我們自己的行動計劃。”
康奈爾專門為實施襲擊而攢錢。當他最終購入兩支半自動步槍和大約600發子彈後,警方實施逮捕。

在巴黎剛剛發生恐怖襲擊事件的背景下,美國這起“尚未造成實質傷害”的襲擊圖謀令各方格外在意。法新社稱,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麥考爾對行動表示讚揚,稱國會正在對本土恐怖主義進行更大範圍的調查。德國《圖片報》15日評論稱:“華盛頓沒有重演巴黎的災難。”
從歷史上看,一些案情複雜、取證難的案件,往往採取釣魚執法的方式。美國是實施釣魚執法比較頻繁的國家。第71屆金球獎最大贏家《美國騙局》,即改編自FBI歷史上最著名的釣魚執法案,揭露了華盛頓多位重要領導人物的腐敗。
釣魚執法曾被用在調查兒童色情犯罪案件中,也曾是反腐利器,效果顯著。當然,他們的行動也並非無往不勝,因此飽受非議。
比如,隸屬於美國司法部的煙酒槍械爆炸物管理局,多次故意讓亞利桑那等地的槍械店通過非法途徑銷售槍支,來追蹤槍械的流通情況,以此打擊墨西哥黑幫的毒品交易以及對美國的滲透。
2009年,該局啓動有史以來最大的槍械釣魚行動,代號“速度與激情”,試圖一舉打掉整個地下槍械交易網絡。行動中,可疑買主購買武器後,執法人員不截查,而是選擇監視買主,“放長線釣大魚”。但整個行動僅僅抓獲一些“小魚小蝦”,2000多支“餌槍”下落不明或落入毒販手中。這一釣魚行動被稱為美國史上“最失敗的釣魚行動”。
2014年10月,FBI被曝利用美聯社的名義以及模仿《西雅圖時報》網站,製造虛假的新聞網頁並植入惡意軟件“釣魚”,來追查一名發出炸彈恐嚇的嫌犯。一般只有網絡犯罪分子才會用網頁傳播惡意軟件,FBI卻自己踏入禁區。此舉遭到媒體和隱私保護團體炮轟。
FBI“釣”色情狂的手法也算是獨樹一幟——自營兒童色情網站。2012年11月,FBI查封一家傳播兒童色情信息的論壇。FBI不但沒有第一時間關閉該論壇,還繼續運營該網站長達2周。
FBI發佈色情信息,共享超過10000張兒童色情圖片,試圖確認5600名用户的身份,結果只有一個嫌疑人的電腦被掌控……人們認為靠運行色情網的方式來“釣魚”,其惡劣程度不亞於為抓毒販而率先提供毒品。FBI成了“沒有犯罪,製造犯罪”典型。
美國緝毒局(DEA)早前也被揭發以一名紐約女性的名義,建立一個臉譜(Facebook)帳户來確認一個販毒集團的其他疑犯。此假帳户上甚至有該女子僅穿內衣褲的照片。
據觀察者網專欄作者冷哲介紹,美國司法體系中,釣魚執法(Sting Operation)與構陷(Entrapment)之間有一條細細的紅線。如果操作不當,就會把釣魚執法變成構陷,這樣執法者自己就犯了法。因此被釣魚的嫌疑犯往往喜歡用“被構陷”來為自己辯護。但是這樣的“構陷辯護策略”要成功,一般就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主觀條件:犯罪的想法來源於警方卧底而不是當事人,當事人在與警方接觸之前沒有犯罪的意圖;
2)客觀條件:警方在釣魚過程中採用了要挾或其他手段,迫使當事人犯罪。
釣魚執法與中國間諜
美國釣魚執法這麼多年來,“中國間諜”可是一個重要的關鍵詞。有時,FBI要冒充“中國間諜”來釣魚——2011年,美國海軍水兵布萊恩·馬丁(Bryan Minkyu Martin)就因此上鈎了。而更多的時候,是美國釣魚執法後,給涉案的中國人扣上“間諜”的帽子。遠的不説,咱就看看近兩年來的案例。
2013年,中國商人馬立頌在美國遭遇“釣魚執法”。檢方稱,當年2月24日,40歲的馬立頌向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屬下的國土安全調查局設立的一個出售包括航空和軍事等高科技商品的網站發信,表示有意購買碳纖維。

“假扮商家”的美國聯邦探員隨即通過Skype(觀察者網注:即時通訊軟件)和馬立頌取得聯繫。馬立頌表示希望購買多種型號的碳纖維,説要用於製造自行車、電熱毯和魚鈎等。美聯邦探員告訴馬立頌,將碳纖維從美國出口到中國,必須得到美國商務部執照。馬立頌依照指導,提供了申請執照需要的信息,請聯邦探員代為申請。
3月27日,到美國的馬立頌在布魯克林和聯邦探員見面,表示對T-700、T-800和M55三種型號的碳纖維都“很有興趣”。在只申請了T-700一種型號的執照、且還沒被批准的情況下,馬立頌用快遞方式將沒有執照的T-800碳纖維運出美國,並在運貨單上填寫“虛假”信息。美聯邦當局攔截了郵包,在洛杉磯將準備上飛機回中國的馬立頌逮捕,帶回紐約。
2014年,又有兩名中國人遭FBI釣魚執法逮捕。當年2月,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的29歲中國留學生蔡文通(音譯,Wentong Cai)和一名中國商人蔡博(音譯,Bo Cai)被美國聯邦當局逮捕,罪名是試圖向中國出口軍用傳感器、走私以及違反聯邦軍備控制法。如罪名成立,二人將面臨百萬美元罰款和20年的監禁。
法庭文件顯示,蔡文通試圖向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家企業購買20個ARS-14傳感器。它可用於飛機和地面車輛運動的精確控制,軍民兩用。美國出口商如果需要出口這種傳感器,必須獲得聯邦許可。

蔡文通

蔡博
一名聯邦卧底探員扮作該傳感器的國際經銷商和蔡文通接觸。蔡文通問他怎樣才能將ARS-14出口到中國。卧底探員説,美國聯邦政府很可能不會授予出口許可,但可以用一種“已經證實的”辦法走私到中國。卧底探員告訴蔡文通,如果蔡文通想去申請許可,他可以靜候,但至少需要兩個月才能獲得批覆。據稱,探員兩次清楚告知這樣做違反美國法律,但蔡文通最終選擇使用走私的辦法。
據NBC報道,蔡文通稱自己購買傳感器是為了研究。一名聯邦探員釣魚執法使得蔡被捕,當時這名聯邦探員告知蔡行為違法,但也為其提供了走私的建議和幫助。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研究員傅夢孜曾指出,在一起又一起的“中國間諜案”中,美國有關部門和媒體總是抓住所謂“敏感技術”做文章。不少“間諜案”中涉及的往往是軍民兩用的高技術,“美國對中國科技的發展始終抱有歧視和疑慮,因此才會一再炮製其先進技術被竊取的論調”。
想要發起恐怖襲擊?找FBI!
美國釣魚執法抓恐怖分子也是有一套。知乎網友“陳灼燃”就曾調侃道:
美帝釣魚執法花樣翻新手段嫺熟,不信你去FACEBOOK上發個狀態説“我討厭美國政府,我支持伊斯蘭世界被壓迫的無辜者”試試。
馬上有FBI卧底A私信,“我也是這樣想的”,卧底B“我們應該做點什麼”,卧底C“這個政府太壞了,我們要反對他”,卧底D,“你能想到什麼手段嗎?我可以搞到炸藥”,卧底E“錢不用管,我們有愛國者的捐款,你幫我保管一下炸藥,回頭我教你怎麼用” 等等等。
最後FBI主管X上電視,“我們破獲了一個陰謀暗殺官員、破壞政府、威脅美國人民安全和自由的國內恐怖組織集團。這再次證明了FBI在本土反恐行動中的重要性和稜鏡計劃的合理性”。
不信?大把案例任君挑選。
2011年,出生於科索沃的25歲美籍男子Sami Osmakac想要參加聖戰,於是試圖去買面基地的旗幟。好巧不巧,賣家是FBI的線人。他僱傭了Osmakac,然後和FBI合作,錄下了所有對話。線人悉心指導了兩個月後,Osmakac覺得要在坦帕灣實施爆炸了,於是他讓線人幫他找路子,線人就把他轉到FBI卧底那兒。2011年12月他花了500塊錢從FBI那買了已經失效的AK47、炸藥、手雷等,還讓FBI幫他把炸彈製造好。他還錄了一段長達8分鐘的視頻,解釋了他為什麼要實施爆炸云云,然後,他就被FBI逮捕了。2014年11月5日,他被判處40年監禁。

Sami Osmakac
2012年10月17日,時年21歲的孟加拉國男子誇奇·穆罕默德·雷茲萬·阿爾森·納菲斯(Quazi Mohammad Rezwanul Ahsan Nafis)企圖襲擊位於紐約曼哈頓的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大樓。
當日,納菲斯與一名冒充為基地組織服務商的FBI卧底接頭,一同將其自認為裝有1000磅炸彈的汽車停在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大樓旁邊,並多次企圖用手機引爆炸彈,FBI和紐約市警察迅速將其逮捕。猜猜他攜帶的1000磅假炸藥是誰提供的?2013年,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在紐約判決納菲斯30年監禁。

2012年5月起,兩名聯邦調查局的特工與18歲美籍阿拉伯裔少年阿戴爾·達伍德聯繫上,這名少年表現出對加入恐怖組織的興趣。隨後,他們將少年介紹給第三名聯邦特工,這位特工偽裝成居住在紐約的一名恐怖分子。整個夏天,第三名特工與達伍德在郊區的一個公園內見了六次面。不願透露姓名的特工説,達伍德提供了29個潛在的襲擊目標的名單。隨後他選擇了市中心一家酒吧。
9月14日晚,達伍德在公園裏和特工見面,隨後駕車前往芝加哥市中心,在那裏的一個停車場裏停着一輛切諾基吉普,特工告訴達伍德這輛車內已經安裝了炸彈。達伍德隨後駕車前往酒吧並將車停在酒吧門前,隨後下車,走到一個街區之外,按下了引爆器。隨即遭到了逮捕。2009年,19歲的約旦人Smadi 的經歷也跟他差不多。
2010年,21歲的美國公民Martinez兩年前歸化了伊斯蘭教,他在臉譜網上寫了一句小詩,暗示他想聖戰,於是線人找到他。Martinez告訴線人他不知道怎麼做炸彈,這重要嗎?當然不重要……
加州20歲白人青年Nicholas Teausant皈依伊斯蘭教參加聖戰,還預謀過地鐵爆炸,他想去敍利亞參加極端組織。線人給他聯繫了偽裝的卧底探員做導師。在導師的鼓勵和引導祝福下,他登上火車借道加拿大前往敍利亞,結果在邊境被捕。這種通敵行為可判15年監禁加上25萬罰款。

Nicholas Teausant
FBI發現堪薩斯一機場工作人員Terry Lee Loewen在網上發表過聖戰言論。於是,還是派一個特工,假裝自己和基地有聯繫,説兄弟們聽説他能進機場都很高興,詢問能不能在機場安放點東西。其他FBI緊隨加入,假裝是同謀,攛掇着制定了計劃,提供了假炸彈。最後,Loewen在實施行動時逮捕,FBI成功挫敗了一起FBI策劃的恐怖襲擊!

左為Terry Lee Loewen
芝加哥22歲的男子Sami Samir Hassoun希望在美國發動聖戰,但是不希望殺戮,不希望有人死亡。他和卧底線人接觸數月後,慢慢相信大動作才能觸動社會。於是還是在FBI的幫助下,組裝了一個“揹包炸彈”,扔進垃圾桶,在引爆時被捕了。

……
服不服?
“30%恐怖襲擊是FBI釣魚執法”
自“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政府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加強對恐怖主義的打擊力度。2014年7月21日,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發佈長篇報告,重點披露美國反恐機構廣泛採用“釣魚執法”戰術。報告稱,美國打擊恐怖主義已開始走極端,一些反恐調查人員甚至大範圍利用“釣魚執法”的方式“自導自演”恐怖襲擊陰謀,以抓捕他們眼中的“恐怖分子”。
報告稱,“9·11”後,美國國內幾乎所有受到高度關注的恐怖陰謀均有政府特工或線人直接參與,政府人員對許多恐怖陰謀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FBI將大量線人安插在清真寺、商業區和社區,待時機成熟他們就在潛伏區域“挑事”,製造“政治敏感性”話題,煽動教唆被懷疑目標共謀不法之舉。報告措辭犀利地陳述道:“在一些案例中,FBI將一部分守法公民強行轉為恐怖分子,向他們灌輸製造恐怖行動的想法或鼓勵他們採取行動。”
《衞報》稱,如果不是這些線人“挑事”,“很多人根本不會考慮實施恐怖主義行為”。
2004年密謀在紐約先驅廣場地鐵站製造爆炸的嫌疑人曾對接近他的線人説,自己對製造爆炸案感到“很不自在”,犯案前“想和母親傾訴”;2009年試圖攻擊美國軍用飛機的穆斯林“紐堡四人組”其中一名成員向線人坦言:“也許現在還不是我接受使命的時候。”據披露,FBI和線人間往往通過金錢交換情報。2008年,1.5萬名網絡線人從FBI領取酬金。
報告指出,FBI在行動中多次誘導、有時甚至付錢給穆斯林,讓他們在誘捕任務中犯下恐怖罪行。此外,FBI逮捕的人有一半被定罪,30%的案件中,FBI特工扮演“主動角色”,先“醖釀”恐怖陰謀,再展開行動逮人。
行筆至此,筆者倒是擔心了,反恐形勢嚴峻的歐洲,會不會慌不擇路,學上美國人這些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