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局長:“港獨”違反基本法 執法機關會依法處理
據大公網4月25日報道,繼23日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律政司循四個方面考慮“港獨”問題後,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24日)出席公開活動後重申,“港獨”是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並指法律條文很明確,市民不清楚可以問自己的法律顧問。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港獨”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三條、第九條及第十條。
當記者追問警方如何調查時,黎棟國表示,相信警方前日已回答相關問題,執法機關當然會依法處理所有事情,自己不會評論究竟執法機關採取什麼步驟。並稱,袁國強此前就政府立場清楚回應,他沒有進一步的補充。

黎棟國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法律條文明確,“港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據大公報4月23日報道,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當天見記者時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屬大是大非的問題,律政司會嚴肅處理,包括交由執法機關調查,有調查報告後會採取行動。袁國強又透露當局現正從四方面考慮港獨問題,包括是否違反《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刑事法例。
葉劉淑儀:涉違刑事罪行條例
至於被問到“港獨”是否觸犯刑事條例或什麼條例控告,黎棟國強調,“法律是很明確,白紙黑字存在,相信市民若採取任何的行動,如果他可能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可以請教自己的法律顧問。”他又稱,正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23日所説,“港獨”問題根本不應該在社會上討論,香港有很多其他問題在在需要大家去處理的。
此外,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港獨”可能違犯煽動罪,但要視乎之後的實際行動。而《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可能適用。第九條列明引起憎恨香港政府、加深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都可以構成煽動意圖。至於第十條寫明,企圖或準備作出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屬犯罪。她續説,組黨只是鼓吹“港獨”而沒有實際行為,或者影響力不大,可能較難觸犯煽動意圖。不過,“假如一個政黨不斷招募會員,而目標是要香港分裂出去,要做很多具體行動,情況就不同。”
宋小莊:有計劃犯罪預備
另外,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昨日表示,歡迎執法部門調查鼓吹“港獨”是否涉及刑事罪行,有人提出涉及暴力的言論,已經有煽動之嫌。他續説,雖然香港還未就二十三條立法,但可以參考《刑事罪行條例》第三、九及十條,有關叛逆及煽動的條文。對於是否檢控,則由警方及律政司考慮。
法學博士宋小莊表示,歡迎律政司研究“港獨”的法律問題,但他認為律政司應集中研究“港獨”會否犯了某些嚴重罪行,而不是從公司條例、社團條例等方面調查。他續説,香港“民族黨”的綱領寫明要廢除基本法,這樣可能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當中列明的“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港獨”組織已經超越了純粹討論,而是有全盤計劃,包括建立政黨、研習班、武裝起義等,是有計劃及犯罪的預備,所以希望律政司儘快處理問題。

官方回應:四處鼓吹“港獨”涉煽動罪、叛逆罪
近期,“香港民族黨”、“香港眾志”連續兩個“港獨”黨派成立,叫囂香港獨立。對此,香港特區政府、中聯辦等發表公開聲明回應。
據香港《明報》3月30日報道,律政司表示鼓吹香港獨立的行動違反《基本法》相關條文,亦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或其整體利益。對於所有涉及違反《基本法》或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律政司會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在有需要時採取合適的行動。特區政府發言人亦回應稱,任何“港獨”言行違反《基本法》、危害香港穩定繁榮、損害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區政府將依法處理。
而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王志民3月30日對“香港民族黨”叫囂建立所謂的“香港共和國”給予八字回應:“嚴重違法,絕不可能”。
此前據大公報4月9日稱,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對“港獨”言論感到憂心,指出如果要推翻《基本法》,即要否定按照《基本法》確立的社會制度。同時,他認為如果大範圍地宣揚“港獨”並希望很多人跟隨,就已經涉及到刑事罪行中的煽動罪、叛逆罪。
此外,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表示,“港獨”等同叛國,認為中央現時對有關言論會冷靜對待,但難免會對香港有戒心,希望青年人不要隨便提出“港獨”的主張。他認為,以前一直都有人提出類似“港獨”的主張,但不會用“港獨”的字眼。但新一代的年青人大部分在香港出生,國家情懷沒有那麼濃烈。他強調,“港獨”等於叛國和宣戰,不可以隨便説。
網民斥“港毒土匪派”
Yungon Lee:你班小人最好就不要吃飯,柴米油鹽都是大陸來的。連基本知識都不懂。
Ken Chan:“一國兩制”,現在有人想獨立,就是兩國,兩制,簡單直接,仲唔違反基本法?秒殺!!!
Sam Kok:不要説無中生有的“港獨”沒理據,即使單是視野狹隘的“本土”已經夠討厭!從來沒人話要取締大家珍惜?本土文化!藉口維護“本土”去搞“港獨”,暴力攻擊內地同胞,國家,用政治議題貶低香港?華洋雜處文化,搞垮香港經濟去自肥,根本就跟土匪無異!叫“港毒土匪派”算了,貼切得多!
Jeremy Au:如果香港未有適合法例,身為律政司應建議引入國安法暫時填補空缺直至23條立法完成。
KL Gladys Chan:政府講得出,要做得到,講多無謂,行動最實際。
陳國方:既然違反基本法就拉人。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