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辱國前議員未按期歸還186萬薪津 立法會:未收到延期申請
【觀察者網 綜合】據香港明報12月19日報道,香港立法會秘書處向“青年新政”梁頌恆、遊蕙禎追討合計186萬港元津貼的限期今日屆滿,但兩人尚未全數按期歸還款項。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至今天中午也未收到梁遊二人的延期處理信件。
梁頌恆此前曾對媒體表示,按照現在收到的法律意見,立法會沒有理據追討款項,暫不處理此事。

梁頌恆、遊蕙禎/資料圖
此前梁頌恆、遊蕙禎二人在在新一屆香港立法會首次大會宣誓時辱國播“獨”,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隨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宣佈全數追回梁頌恆、遊蕙禎從10月1日起領取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的運資金等,每人約需交回93萬港元,共計186萬港元。
明報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梁遊二人申領了3個月款項作營運開支,其中梁頌恆早前提交單據,顯示其在10月、11月提交購物開支,包括5個iPhone、11部計算機,涉及30多萬元;但遊蕙禎在申領款項後仍未提交開支單據。
梁君彥還指出,兩人仍未歸還立法會辦事處房間鑰匙及出入門卡,而房間鑰匙要德國配製,如再配製一把要花費數百元。
梁頌恆18日稱,將去信立法會,要求待終審法院審結議員資格案件後才處理款項。但梁君彥表示,至今天(19日)中午,仍未收到相關信件;他稱,事件涉及公帑,會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如何追討。據悉,行管會將於明年1月16日商討處理辦法。
此前,有媒體詢問梁、遊已購買部分物資、可否退還物品時,梁君彥強調不接受退還已購物資,“全數收回(每人)93萬,是錢來的”。
12月14日上午,梁頌恆、遊蕙禎於香港高等法院外向媒體宣佈,決定就宣誓複核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由於上訴需要高額訟費,兩人均表示將繼續眾籌,目標仍是500萬港元,暫籌得的44萬餘元已用來支付律師費,要在下月中旬前籌得160萬元訟費保證金,才能提出上訴。記者問及立法會追討款項事宜,梁頌恆則回答,按現在收到的法律意見,立法會並無理據,會看立法會下一步行動,故暫不處理。
港媒還曾報道,梁遊二人被撤銷議員資格後搬出立法會後,在兩人那間“互相打通”的辦公室內遺下一地雜物,包括十幾個酒瓶、零食、沒吃完的快餐、毛公仔、遊戲機PS4的紙盒等,還有希特勒《我的奮鬥》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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