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會議探討誰該為貧窮國家的氣候損害買單 - 《華爾街日報》
Saeed Shah and Matthew Dalton
聯合國氣候峯會的談判代表們正在擬定一項提案的細節,該提案要求富裕國家為發展中國家因極端天氣造成的部分損失提供賠償,科學家認為這些極端天氣與全球變暖有關。
根據談判代表發佈的草案文本,該計劃建議資金可通過多種渠道流動,包括設立一個新的資助機制,幫助各國應對洪水、風暴、乾旱等自然災害,這些災害被認為因氣候變化而加劇。如果該計劃能保留至本週的最終協議中,它可能成為今年埃及COP27會議最重要的進展。
貧窮國家要求資金應對氣候變化的需求,已成為近期氣候峯會緊張局勢的主要根源。他們認為富裕國家應對大氣中大部分二氧化碳負責,而發展中國家卻首當其衝承受氣候變化的衝擊。
埃及峯會上討論的資金將專門用於談判代表所稱的"損失與損害",即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負面影響突然發生或可能無法挽回的情況。富裕國家不願為諸如近期巴基斯坦洪水、今年亞洲熱浪或海平面上升對島嶼構成的威脅等損失與損害承擔責任。他們辯稱,很難確定氣候變化在具體天氣事件中所起的作用。
儘管富裕國家已同意為損失與損害提供資金,但在具體細節上與發展中國家存在爭議。富裕國家質疑設立新基金的必要性,主張利用現有機制即可。談判代表表示,該問題在此次會議上恐難達成一致。根據草案內容,各國計劃在未來兩年內敲定資金方案的具體細則。
發展中國家要求這些資金應額外附加於發達國家提供的減排和適應氣候變化影響的援助款項之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數據顯示,2020年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已增至830億美元,但仍未達到當年1000億美元的既定目標。
相關資金規模可能極為龐大,富裕國家擔憂此類賠償機制會使其政府或企業面臨法律訴訟風險。儘管2015年《巴黎協定》和本週流出的草案文本均明確表示損失與損害問題不涉及法律責任,這些顧慮依然存在。
11月14日埃及沙姆沙伊赫COP27氣候大會上的環保人士。圖片來源:Peter Dejong/Associated Press頻發的極端天氣事件使富裕國家承受着日益增長的壓力。隨着天氣歸因研究這一新興領域的發展,部分氣候學家正致力於量化氣候變化對具體災害事件的加劇程度。
德國氣候特使詹妮弗·摩根表示:“這些影響發生的速度和強度令人無法再視而不見,形勢嚴峻到我們必須找出應對之策。“摩根女士與智利環境部長共同負責COP27會議上關於損失與損害議題的磋商。
COP27討論的融資方案包括對化石燃料公司徵税。代表39個面臨海平面上升淹沒風險國家的"小島嶼國家聯盟"早在1991年就首次提出需要解決"損失與損害的財政負擔"問題。
聯盟副主席康羅德·亨特表示:“我希望在30年後的今天,發展中國家的呼聲能得到回應。”
許多發展中國家以今年季風暴雨和洪水為例,指出巴基斯坦政府與世界銀行評估的損失和重建成本高達300億美元,這正是脆弱國家日益可能面臨的困境。巴基斯坦8.16億美元國際緊急援助呼籲的到位資金尚不足半數。
美國氣候特使約翰·克里表示,美國支持在2024年前就損失與損害相關財務安排達成協議。圖片來源:彼得·德容/美聯社巴基斯坦氣候變化部長雪莉·拉赫曼表示:“我們不得不捧着乞討碗環遊世界,只為爭取本應屬於我們的權利。公正意味着那些導致全球變暖的國家必須付出代價,他們必須承擔責任。”
今年,巴基斯坦擔任由134個發展中國家和中國組成的集團主席國,該集團正共同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設立新基金,以確保每個國家享有平等話語權——這與世界銀行等機構不同,後者實行按經濟規模分配股權的制度。該集團提議本屆峯會原則上通過基金設立決議,並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組成委員會,在明年氣候大會前制定資金機制等具體安排。
美歐方面主張動員現有氣候基金、世界銀行等成熟機構及私營部門為"損失與損害"埋單。官員們表示新基金的設立將耗時數年。
歐盟氣候特使弗蘭斯·蒂默曼斯稱:“我們認為應啓動相關程序,新基金可作為成果之一。但同時也相信現有資金機制可立即調動,用於支援最脆弱國家。”
氣候變化正導致全球多地區乾旱、熱浪等極端天氣事件頻發且加劇。圖片來源:yasuyoshi chiba/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根據聯合國最新氣候科學報告,氣候變化正加劇全球多地區乾旱、熱浪及其他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率與強度。但具體某次極端事件在多大程度上可歸因於全球變暖尚無定論。德國海因裏希·伯爾基金會政策專家、近期關於損失損害融資機制報告合著者莉安·沙爾泰克表示,賠付觸發標準可基於災害規模設定,例如國內生產總值損失比例,或對較大型國家而言至少影響百萬人羣。
任何將融資與歷史排放掛鈎的嘗試都可能微妙地觸及發達國家補償責任的敏感神經。“美國及許多國家絕不會建立任何與補償或法律責任掛鈎的法律框架,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美國氣候特使約翰·克里上週在埃及明確表態。
克里先生表示美國支持在2024年前就損失損害資金安排達成協議,“未來數月可能取得進展,今年內或見分曉,也可能成為COP28的成果之一”。
與此同時,德國正主導富裕國家發起的"全球防護盾"倡議,旨在協助發展中國家提升防災措施與保險保障。摩根女士強調該倡議將與COP27相關成果形成互補。
“我們並不認為單一機構或基金就是解決方案,”摩根女士表示。“歐盟正在尋求多元化的應對策略。”
發展中國家表示,由於從綠色氣候基金等現有聯合國機構獲取資金的程序繁瑣且緩慢,因此需要設立新的基金。
“我們當然不需要另一隻類似性質的基金,”牙買加政府部長馬修·薩穆達説。“我們迫切需要降低門檻。”
再保險公司慕尼黑再保險的氣候專家恩斯特·勞赫指出,過去幾十年來,發展中國家的保險覆蓋率幾乎未增長,這些國家90%以上的損失都未投保。他表示可以設計特定賠付條款,比如達到特定降雨量或風速時自動觸發賠付,從而省去冗長的損失評估流程。
通過多樣化承保,保險公司將風險分散到更多地區。“市場對承保這類風險是有需求的,”勞赫先生説。
發展中國家已實施部分保險計劃,例如為加勒比海羣島羣提供颶風保險,或為非洲國家羣提供乾旱保險。但這類保單的賠付金額通常在數百萬至數千萬美元之間。
專家預估,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每年因氣候造成的損失與損害所需資金可能高達2900億至5800億美元。
各國政府還在就2025年後(當前安排到期時)的氣候資金機制進行談判。發展中國家已要求發達國家從2030年起每年向其輸送1.3萬億美元。
隨着關於損失與損害的討論日益激烈,國際氣候行動網絡的倡導人士哈吉特·辛格表示,西方國家還將推動更多國家為氣候融資出資,包括石油資源豐富的阿拉伯國家、印度和巴西等大型發展中國家以及中國。
“對美國而言,一切問題都圍繞着中國、中國、中國,“辛格先生説。
聯繫作者薩伊德·沙阿,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繫馬修·道爾頓,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