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債務規則意味着只有四個國家能夠為綠色目標提供資金 - 彭博社
John Ainger
歐盟提出的債務規則改革方案使大多數成員國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持氣候過渡,根據一份新報告。
根據新經濟基金會的一項研究,只有瑞典、愛爾蘭、丹麥和拉脱維亞有足夠的財政空間來滿足歐洲委員會本週提出的保持全球變暖在1.5攝氏度以下所需的氣候承諾。
試圖綠色和謹慎
半數歐盟國家無法根據當前借貸規則花費足夠的資金來實現氣候目標
來源:新經濟基金會分析
注:評估各國在不違反債務或赤字規則的情況下,能否滿足增加支出佔歐盟GDP 1%、2%和3%的不同情景
儘管其他國家可以實現更不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但包括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波蘭和荷蘭在內的13個國家將無法投入足夠的資金來實現歐盟自身的綠色目標,報告稱。這發生在歐盟試圖在清潔技術方面與美國和中國競爭。
“歐盟受到了限制,”新經濟基金會的高級政策和倡導官塞巴斯蒂安·曼格説,該基金會呼籲建立一個歐盟氣候轉型基金。“歐洲委員會應該向美國學習,允許更多的借貸用於氣候行動。”
這是歐盟財政部長們在斯德哥爾摩外會議時需要考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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