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新行為準則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 彭博社
Noah Feldman
一個新時代還是更多的相同?
攝影師:Alex Wong/Getty Images
美國最高法院頒佈了一項行為準則給大家帶來了好消息。這應該有助於結束法院對其道德失誤批評的不解之謎。儘管如此,這項準則不會對法官們的行為方式產生任何實質性改變。這些準則大致與約束下級聯邦法院法官的準則相匹配,實際上法官們多年來一直在遵循這些準則。沒有獨立機構會正式將這些準則應用於最高法院。法官們將繼續是自己道德行為的裁判者 - 這是使最高法院成為司法部門最高機構的憲法體系的產物。
法官們在解釋為什麼現在宣佈這項準則時並沒有含糊。在準則之前的聲明中解釋説,“在很大程度上,這些規則和原則並不新鮮。”問題在於“缺乏準則”,法院表示“這在最近幾年導致了一個誤解,即這個法院的法官,與這個國家的所有其他法官不同,認為自己不受任何道德規則的限制。”
你不能再極端了,這是九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發表的一份匿名聲明。大法官們表示,沒有法典導致他們在公眾輿論中受到毆打。他們説,這種毆打是不公平的,基於一種“誤解”。
從某種意義上説,大法官們是對的。任何密切關注法院的人都知道,大法官們長期以來一直將各種來源視為其道德規範的依據。這些包括法規、普通司法法典、由聯邦法官會議相關委員會發布的諮詢道德意見,以及歷史慣例。可以説,當前的法典“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們長期以來認為指導行為的原則的成文化”。
從另一個角度看,大法官們堅稱只需要法典“消除”誤解,忽略了正式採用法典背後的原因。在法院做出推翻《羅伊訴韋德案》的多布斯意見之後,法院決策的合法性受到了嚴厲攻擊,這種攻擊可能比自20世紀20年代以來的任何時代都更為嚴重。在這種環境下,非法性的指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一系列程度不同的小丑聞的推動,比如克拉倫斯·托馬斯法官與德克薩斯州億萬富翁哈蘭·克勞之間的關係,後者以歷史保護為聲明意圖購買了托馬斯法官母親的房子。
可以説,針對大法官們的道德批評的連續轟炸因此成為對保守派多數派法律體系的更廣泛攻擊的一部分。法院採納法典因此是一種防禦性舉措。大法官們不能 - 或者更確切地説,不會 - 推翻他們的革命性決定。但他們可以明確表示他們遵守道德規則。
司法人員和其他法官的規則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迴避,即決定不參與考慮某個案件。法典和附帶的簡短評論都明確指出,一名參與案件的法官迴避可能對只有九名成員且所有成員都參與所有案件審理的法院產生重大影響。在下級法院,如果一名法官迴避,另一名法官可以接替。但在最高法院不是這樣。在爭議激烈的案件中,迴避可能決定勝負。
鑑於這種差異,法院的法典重申了它所稱的“歷史悠久的規則”,即在必須有一名法官參與案件時,即使通常情況下應當迴避,法官也可以選擇不迴避。這是有道理的。但這不太可能滿足法院的一些嚴厲批評者,他們希望法官們完全無可指責。
此外,所有九名法官都需要參與爭議案件的需要在功能上解釋了為什麼法官們不可能,例如,創建一個小組委員會來決定誰應當迴避。該小組委員會實際上將成為決定爭議案件結果的整個最高法院。
總之,當涉及迴避時,法官必須是自己案件中的法官。這有點滑稽,因為舊的普通法觀念認為,正義的最基本原則是任何人都不應該是自己案件中的法官。然而,事實是,是否迴避並不是法律術語中“案件”的意義。這是關於道德的自由裁量,由每位法官自行決定。
這是一個很好的提醒,法官們最終也是人類。他們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機器人。他們可能同意了一項官方行為準則,但司法裁決的最終責任必須有所歸屬。而這個責任歸屬於九位最高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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