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納德·特朗普就2020年選舉妨礙案上的免責損失提出上訴-彭博社
Zoe Tillman
唐納德·特朗普
攝影師:Yuki Iwamura/Bloomberg唐納德·特朗普已要求暫停針對他的聯邦選舉妨礙案,同時他上訴法官否決他對於試圖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的刑事指控享有廣泛豁免權的裁決。
週四在法庭上提交的上訴通知升級了這場戰鬥,前總統的法律團隊主張這不僅應該徹底結束案件,還應該暫停即將到來的最後期限,以及在此期間可能推遲3月4日的審判日期。
檢察官反對特朗普要求暫停案件的請求,根據特朗普的最新提交。他的律師要求美國地方法官塔尼婭·楚特坎在七天內就暫停問題做出裁決,表明如果她拒絕這樣做,他們打算立即向聯邦上訴法院尋求干預。
楚特坎在12月1日拒絕了特朗普的豁免請求。她寫道,他在特別檢察官約翰·“傑克”史密斯辦公室聲稱他串通阻礙2020年選舉時是總統的事實,並不意味着他擁有“終身的‘免於監禁’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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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的律師已經暗示他們將對免責問題的失敗提出上訴,並準備在美國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再次失敗後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在一份長達48頁的意見書中,由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任命的華盛頓聯邦法院法官丘特坎認為,“美國憲法的文本、結構和歷史”並不永久地保護前總統免受“在任期間進行的任何犯罪行為的調查、起訴、定罪和懲罰。”
她寫道,特朗普“作為四年的總司令並沒有賦予他像國王一樣逃避犯罪責任的神聖權利,這種權利適用於他的普通公民同胞們。”
法官還否決了特朗普關於其他憲法理由駁回起訴的動議。她認為,該案件並未侵犯他的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權利,他在2021年在參議院獲得的彈劾無罪裁決現在也沒有雙重起訴問題,並且他的正當程序權利也沒有被侵犯,因為他本應“清楚知道”干預選舉可能是非法的。
在丘特坎在刑事案件中作出裁決之前的幾個小時,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發佈了一份意見書,否決了特朗普免責針對另一批尋求讓他對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後的暴力事件負責的民事訴訟。特朗普可以要求全體法院重新考慮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的決定,但他目前還沒有提交這份文件。
該小組裁定,特朗普在這個階段沒有表明他有絕對豁免權,因為原告——國會民主黨人和執法人員——合理地聲稱他是在為自己作為政治候選人的利益而行事,而不是履行總統職責。法官們表示,如果特朗普有證據表明他當時正在進行官方行為,他可以在以後重新提出豁免問題。
特區巡迴法院小組還明確表示,他們並未就前總統是否對刑事指控具有豁免權這個問題作出裁決。但這一決定為檢察官提供了一份路線圖,他們將在上訴中為Chutkan法官的裁決進行辯護。
案件為美國訴特朗普,23-cr-257,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