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和賓夕法尼亞大學校長在反猶太主義聽證會上撤回了有關種族滅絕的回答 - 彭博社
Janet Lorin
哈佛大學和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校長在美國國會關於反猶主義的聽證會上發表了聲明,之後受到了商界領袖和政客的抨擊,這種批評跡象並未減弱。
哈佛大學的克勞丁·蓋伊和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利茲·馬吉爾因拒絕在12月5日的活動上表示稱呼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違反學校政策而遭到了猛烈抨擊,而是提供了狹隘的法律回應。
馬吉爾 在週三晚上的視頻消息中表示,這樣的言論將構成“騷擾或恐嚇”,而蓋伊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哈佛不會容忍針對猶太學生的暴力言論。
在面對對他們在聽證會上表現的廣泛譴責時,校長們改變了立場,其中還包括麻省理工學院校長莎莉·科恩布魯斯。
輝瑞公司首席執行官阿爾伯特·布爾拉的祖父母、姑媽和叔叔在大屠殺中喪生,他稱這是“美國學術史上最可恥的時刻之一”。
投資者比爾·阿克曼表示“他們必須因恥辱而辭職”,而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喬什·夏皮羅則譴責馬吉爾最初的回應是可恥和不可接受的。
他們甚至招致了白宮的譴責。
“難以置信地需要説出這樣的話:對種族滅絕的呼籲是可怕的,與我們作為一個國家所代表的一切背道而馳,”白宮發言人安德魯·貝茨表示。“任何支持對猶太人的系統性謀殺的言論都是危險和令人厭惡的,我們都應該堅定地站在反對這些言論的一邊,站在人類尊嚴和作為美國人團結我們的最基本價值觀的一邊。”
由美國眾議院教育和勞工委員會主席維吉尼亞·福克斯(Virginia Foxx)領導,一名來自北卡羅來納州的共和黨人,此次活動是在校園連續數週的抗議之後舉行的,這些抗議引發了有關言論自由限制和什麼構成反猶太主義的爭議,以及針對猶太學生的廣泛騷擾事件。
福克斯表示,她想知道為什麼大學管理者“大多袖手旁觀,允許可怕的言論滋生和蔓延”,這是在哈馬斯於10月7日襲擊以色列之後發生的。哈馬斯被美國和歐盟指定為恐怖組織。根據哈馬斯控制的加沙衞生部的數據,以色列的回應已導致1.6萬多名巴勒斯坦人死亡。
斯特凡尼克交流
最具爭議的交流發生在紐約共和黨人、哈佛大學畢業生伊麗絲·斯特凡尼克代表質疑大學校長們,問他們“呼籲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是否違反了他們的行為準則或構成了欺凌或騷擾。
馬吉爾回應稱,“這是一個依賴於情境的決定”,如果言論變成行為,就可能被視為騷擾。蓋伊也表示,這取決於情境,比如“針對個人”。科恩布盧斯表示,如果普遍且嚴重,這將被視為騷擾而進行調查。
在聽證會期間,校長們強調了在校園保持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同時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環境,以及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的困難。蓋伊表示她無法討論正在進行的紀律程序。
“我一直試圖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同時面對仇恨,”蓋伊告訴議員們。“這是困難的工作。我知道我並不總是做得對。”
隨着批評不斷增加,蓋伊在週三在X(前身為Twitter)上發佈了一份聲明,稱對猶太人或任何宗教或種族羣體的暴力或種族滅絕呼籲“是卑鄙的”。她還宣稱“那些威脅我們猶太學生的人將受到追究。”
馬吉爾在她的視頻中傳達,在證詞中,她本應專注於“不可辯駁的事實”,即這樣的呼籲是“人類可以實施的最可怕的暴力之一。”
“在我看來,這將是騷擾或恐嚇,”她説。
馬吉爾數週來一直面臨校友們的要求辭職,其中包括阿波羅全球管理公司負責人馬克·羅温,一份要求她辭職的請願書在一夜之間獲得了數千名簽署者。
賓夕法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鮑勃·凱西描述她在聽證會上的評論是令人反感的。
“但同樣令人反感的是她沒有説的話。言論自由是基本的,但呼籲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是反猶太主義和騷擾,毫無疑問,”凱西説。
在週四早上賓大董事會的一次會議上,據知情人士透露,有幾名成員要求主席斯科特·博克辭職,儘管事情沒有進展。
馬吉爾還因試圖壓制支持巴勒斯坦的聲援而受到一些學生和教職員工的批評。
來自賓大、哈佛和麻省理工學院的進步團體在Instagram帖子中表示,“我們完全拒絕聲稱對巴勒斯坦解放的呼籲是反猶太主義”,並將本週的聽證會描述為“針對有色人種學生的一場轉移注意力的鬧劇”。
蓋伊的證詞中有人看到了法律策略,因為美國教育部對此進行了投訴。哈佛為了使自己免受訴訟,導致蓋伊“怪異地聲稱校園上對種族滅絕的呼籲是可以接受的,”哈佛猶太校友協會的倡導主任麗貝卡·布魯克斯説。
“哈佛正在事後捏造對其自身指南的解釋,假裝自己已經遵守了政策,並沒有逃避保護校園學生的最基本職責,”布魯克斯説。
兩位馬薩諸塞州國會議員,都是民主黨人,也是哈佛校友,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譴責了他們的母校。
塞斯·莫爾頓和傑克·奧欽克洛斯寫道:“哈佛在支持言論自由方面排名248所大學的最後一位。但是當涉及譴責反猶主義時,突然間大學對第一修正案有了焦慮。這是虛偽的。”
眾議院教育委員會並沒有放棄。他們計劃要求哈佛、賓夕法尼亞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提供文件和紀律記錄。
麻省理工學院董事會執行委員會表示對科恩布魯斯有“全力和無保留的支持”。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哈佛的發言人沒有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