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發佈行為準則 - 《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表示,其新頒佈的行為準則主要彙編了大法官們非正式遵循的慣例。圖片來源:J·斯科特·阿普爾懷特/美聯社在未公開旅行等引發批評的報道後,最高法院於週一發佈了有史以來首份行為準則,這些報道對大法官們施加了壓力,要求他們採用一套道德規範。
這份15頁的文件稱,其內容主要彙編了大法官們非正式遵循的慣例。但該文件表示,缺乏正式文件"近年來導致了一種誤解,即本法院的大法官們,與國內所有其他法官不同,認為自己不受任何道德規則約束。為了消除這種誤解,我們發佈本準則,其內容主要是對我們長期以來視為行為準則的原則進行編纂。"
準則規定,大法官們可以從同事、司法裁決、下級法院法官、最高法院內部法律顧問"以及學者、學術論著和文章"中尋求指導。該準則沒有設立專門的道德辦公室或顧問,也沒有規定違反道德標準的處罰措施。
所有現任九位大法官均簽署了該文件,這表明除非未來任命者明確接受該準則,否則可能對其不具有約束力。
羅德島州民主黨參議員謝爾登·懷特豪斯作為對大法官行為及法院保守化傾向的主要批評者表示,仍有更多工作待完成。
“這是大法官們遲來的舉措,但道德準則若缺乏調查違規行為和執行規則的機制就不具約束力。榮譽制度在羅伯茨法院的成員中並未奏效,“他説。
今年ProPublica等新聞機構的報道詳細披露了此前未公開的豪華旅行及其他富豪資助人向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提供的優待,以及數位其他大法官可能存疑的行為。這促使長期呼籲最高法院採用道德準則的立法者重新加強了對法院的監督。由民主黨主導的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已通過旨在提高最高法院標準的立法。
該法案的主要提案人懷特豪斯與委員會主席、伊利諾伊州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德賓擬建立投訴程序,並允許下級法院首席法官進行調查及提出處理建議等措施。
最高法院至少自2019年起就在考慮制定道德準則,當時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向眾議院委員會表示,約翰·羅伯茨首席大法官在#MeToo運動引發全社會重新審視職場文化後正權衡此事。但出於尚未公開的原因,該計劃停滯直至最近數週。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法院法律顧問曾起草過一套行為準則草案,後根據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的建議進行修訂,但該草案擱置逾年未獲實施。
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八月在某司法會議上表示:“我們一直在研究這個問題並非秘密,九位大法官對此持有不同意見也不足為奇。”
據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夏季休庭期間,羅伯茨首席大法官與其顧問羅伯特·道對準則進行了補充修改,9月26日大法官們在被稱為"司法會議"的內部會議上首次就該文本展開討論。
該知情人士稱,大法官們在後續會議中持續討論該提案,最終於11月9日全體簽署了本週一公佈的版本。
上週,司法委員會共和黨人至少暫時阻止了民主黨人傳喚兩位新聞報導中提及的富豪——達拉斯房地產大亨哈蘭·克勞和掌控保守派司法組織網絡的倫納德·里奧——的努力。
本週公佈的準則包含一頁聲明、九頁具體規則及五頁規則註釋。該文件以聯邦法官通用準則為基礎,根據最高法院作為司法體系頂端的特殊性作出調整,包括當大法官迴避時參與案件審理的人數會減少。與之相反,許多州最高法院會指派退休大法官或上訴法院法官替補回避人員,以維持滿席審判。
部分規定非常具體,例如禁止在黨派政治活動上發表講話,但多數條款屬於可能難以界定的原則性規範。例如,該準則指出"在決定是否對某團體發言或出席其活動時,大法官應考慮此舉是否會讓理性的公眾產生不當行為的外觀印象”。
準則評註承認這些界限可能並不清晰:“例如,特定行為究竟會削弱、提升還是對’公眾對司法廉潔公正的信心’毫無影響,或者大法官是否以’耐心、莊重、尊重和禮貌’的方式行事,往往難以明確判斷——考慮到最高法院審理的重大事項常引發尖鋭分歧,這種情況尤為明顯。”
即便該準則早已生效,今年困擾最高法院的諸多爭議事件是否就能避免仍存疑問。比如準則禁止大法官加入"任何基於種族、性別、宗教或民族出身實施惡意歧視的組織”,但托馬斯大法官作為克羅的客人造訪加州波希米亞俱樂部的行為似乎仍符合規定,儘管該俱樂部實行僅限男性的會員制度。克羅正是該俱樂部成員。
儘管如此,這份文件的發佈被部分觀察家視為最高法院聲譽擔憂的信號。
“公眾應該對他們投入大量思考與精力制定這份準則感到欣慰,“西北大學法學教授史蒂文·盧貝特表示,“但仍有懸而未決的問題。“他指出文件既未設立道德辦公室也未設置監察員向大法官們提供持續指導,且繼續允許每位大法官自行決定個案中是否需要回避。
評論指出,進一步的詳細説明可能會隨後發佈。“法院將評估是否需要在其書記官辦公室或法律顧問辦公室增加資源,以進行關於迴避及其他道德問題的初步及持續審查,”文中表示。“為協助大法官們遵守這些準則,首席大法官已指示法院官員着手研究最佳實踐,部分借鑑其他聯邦及州法院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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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11月14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發佈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