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未授予監管機構對銀行處以罰款的權力 - 彭博社
Alessandro Speciale, Bastian Benrath
瑞士政府未能授予該國銀行監管機構對銀行進行罰款的權力,儘管這一措施得到了廣泛支持,包括財政部長在內。
在一年多前瑞士信貸銀行幾乎破產並被瑞士聯合銀行集團接管之後,瑞士正努力應對一個由一個比其經濟規模大兩倍以上的龐然大物銀行主導的超大型金融部門。財政部長卡琳·凱勒-蘇特今年早些時候支持賦予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徵收罰款的權力,此舉也得到了政府任命的專家小組以及監管機構的支持。
在一項關於銀行改革的全面提案中,伯爾尼的內閣表示,應該“審查”允許金融監管機構Finma實施“金錢行政制裁”的措施。儘管罰款是其他大型金融中心監管機構的標準工具,但瑞士的報告指出,需要進一步研究以避免削弱銀行合作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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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旦措施,包括對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處以罰款的可能性仍在審查之中,” Keller-Sutter在伯爾尼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並不意味着我們不想要,而只是還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
瑞士人長期以來更傾向於採取比其他司法管轄區更具共識性的金融監管方式。有時對罰款的立場被認為是基於這樣的理由:罰款會破壞合作氛圍。
政府擬議的改革中,Finma的權力仍將得到擴大:
- 政府計劃為系統性重要銀行引入所謂的高級管理人員制度,使領導人對在其責任範圍內發生的不當行為和違規行為承擔責任
- 將為這些銀行引入保留和收回獎金的可能性
- Finma將更容易從全國所有銀行獲取信息,包括通過擴大報告要求
- 將加強強制實施管理變更的法律基礎
Finma曾呼籲引入‘高級管理人員制度’,以便在出現不良行為時實施個人處罰。政府表示應該審查是否應該為較小的銀行引入這些措施。除瑞士銀行UBS外,該國的系統性重要銀行還包括瑞士Raiffeisen銀行、蘇黎世州銀行和PostFinance AG。
最後,Finma還將獲得更多員工和資源。到目前為止,瑞士精益管理的理念也體現在監管機構規模相對較小,僅僱傭不到600人。監管機構的新任負責人,歐洲央行資深人士斯特凡·瓦爾特(Stefan Walter)本月初上任。
監管者與被監管者比例
銀行員工與監管機構員工數量對比
來源:歐洲銀行聯合會,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英國監管局,瑞士銀行家協會,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數字僅供參考,數據為最新可得。
注:英國和瑞士監管機構也監管除銀行以外的金融公司。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也定期與第三方審計師簽訂合同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