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集團在香港、新加坡、東京解僱交易員後多年受到困擾 - 彭博社
Cathy Chan
在2019年3月的一個星期五下午,八名花旗集團在香港的股票銷售交易員突然被鎖定在他們的電腦外。隨後,他們被帶入不同的會議室,並被告知因不當行為被解僱。
花旗集團當時亞太區股票部門負責人理查德·海斯(Richard Heyes)向每個人遞交的信件中表示,他們在某些股票頭寸上誤導了客户。根據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透露,這些交易員隨後被護送出花旗銀行大廈,未能有機會清理他們的辦公桌。
五年過去了,幾起就業訴訟後,花旗集團仍在處理其決定解散亞洲高接觸股票銷售交易台的後果,該交易台的交易員通過電話、電子消息和其他面對面互動為客户買賣股票。這一事件引發了一個問題,花旗集團及其全球同行面臨:當銀行被發現違反規則時,誰應該承擔責任?
總部位於紐約的花旗集團在國內外都面臨監管問題。7月,美國銀行監管機構對其處以近$1.36億的罰款,原因是與數據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相關的問題。該公司的美國股票部門還遭受了關於騷擾、毒品和有毒工作環境文化的內部投訴,彭博新聞此前報道。
在亞洲,花旗集團還在新加坡、倫敦和東京解僱了股票銷售交易員,此前香港的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該公司處以348.3百萬港元(4480萬美元)的罰款並因監管機構所稱的“普遍的不誠實行為”對該公司亞洲市場部門進行了譴責。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表示,至少十年來,花旗集團的交易員在試圖拓展業務時,將銀行自身在股票交易中的財務利益誤稱為客户利益。實際上,他們有時表示存在真實客户需求來買賣特定股票,而這種需求並不存在。
| 閲讀更多: |
|---|
| 花旗集團因在香港的“ dishonest ”十年被罰4500萬美元 |
| 花旗集團將銷售交易員調動以彌補被解僱的香港團隊 |
| 花旗集團的亞洲股票部門迎來了十年來的最佳年份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表示, misconduct 的根本原因是高層管理對交易員施加的壓力,以增加收入和市場份額。它表示,花旗集團在內部控制、合規和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缺陷,並禁止該行前亞太執行服務負責人菲利普·肖從2023年3月起重新進入該行業10年。肖曾負責高接觸交易台,是2019年3月被解僱的香港員工之一。
“你必須質疑為什麼高層管理和合規沒有被追究責任,考慮到最高層次的監督顯然失敗,”肖在電話中表示。他拒絕進一步評論。
海斯於2020年從花旗集團退休。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的説法,SFC也對他做出了監管決定,海斯正在對此提出上訴。該決定的細節並未公開,關於上訴的聽證會已被安排在2026年舉行,具體信息可在SFC的網站上找到。海斯拒絕置評。SFC也拒絕對個案發表評論。
據知情人士透露,許多被解僱的花旗銷售交易員在其他大型投行中找工作時遇到了困難,或者接受了薪酬遠低於之前收入的小型經紀公司的職位。這些香港員工,包括一些在銀行工作多年的員工,在被解僱時也失去了大部分退休福利。
“花旗已實施重大補救措施,以加強我們的合規性和內部控制,以解決這一遺留問題,”花旗集團的一位發言人在回應彭博新聞的詢問時表示。他補充説,該公司還“投資於關鍵人才”,並在香港股票市場保持領先地位。
就業訴訟
至少有三名前花旗股票銷售交易員已對該銀行提起訴訟,指控其進行不公平和敵對的內部調查,並在監管機構識別出有問題的市場行為後將他們作為替罪羊。
花旗集團對這些描述表示異議,並堅持認為調查是根據其政策進行的。該銀行早些時候表示,“在個人行為未達到我們高標準的情況下,我們根據花旗的程序採取了適當的行動,包括對高級員工的處理。”
大約兩個月前,花旗集團與一名被解僱的交易員 達成和解,解決了一起英國的就業 訴訟,在此之前,一名法庭法官 裁定該交易員被 不公正解僱。
在東京,一家法院在七月裁定,花旗集團必須賠償一名在2020年被解僱的交易員,支付他在判決時根據僱傭合同應得的工資。該銀行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一位發言人表示。
另一名前花旗交易員在香港提起的錯誤解僱 索賠的結果仍在等待中。下一次聽證會定於12月4日舉行。
花旗集團的收入構成
2024年前九個月
來源:公司的第三季度業績
問題在於花旗集團的亞洲股票銷售交易員如何得出所謂的“興趣指示”或IOI,這些是買賣雙方對某些股票的交易需求的初步表達。經紀公司編制IOI列表,並將其作為一種廣告形式,以吸引潛在客户的詢問。
投資者通常更喜歡代理交易——即經紀人作為中介來匹配買賣雙方——而不是經紀人作為主體,從自己的賬户買賣股票的交易。
其他一些銀行在與IOI相關的規則上出現了問題。2018年,瑞銀集團的亞洲證券部門因缺少約一半的客户同意記錄而受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處罰,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CLSA部門因未能防止代理執行與客户促進交易的“混合”而受到處罰。瑞銀被罰款450萬港元,而CLSA被罰款900萬港元,這兩項罰款都遠低於花旗集團的罰款。2016年,摩根士丹利的香港部門因未能將代理執行與主體交易分開,以及未能獲得客户同意進行促進交易而被譴責並罰款1850萬港元。
‘花旗10’
針對花旗集團的就業訴訟詳細描述了在相關期間其亞洲股票交易部門的一些內部運作。被解僱的交易員表示,他們被懲罰的做法多年來被高級管理層默許。
銷售交易員在“花旗10”計劃下,面臨着在香港十大股票中產生更多交易的壓力,該計劃是由海斯設計的,知情人士表示。在 2018 年的彭博社採訪中,海斯曾預測花旗集團的亞洲股票業務將實現自金融危機以來的最佳業績。
那一年,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花旗集團的亞洲市場部門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審查了一些交易的交易數據和客户溝通記錄。監管機構發現,花旗集團的銷售交易員經常標記意向訂單(IOIs),以顯示客户對特定股票的興趣,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在其他客户對這些意向訂單作出回應後,花旗集團的促進台——用公司的資金進行交易——有時會介入,向他們買入或賣出股票。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檢查後,花旗集團開始進行自己的調查。
伊恩·維爾曾是花旗集團倫敦亞太高接觸交易台的董事,因傳播錯誤標記的意向訂單和對機構客户進行虛假陳述,於2021年6月被解僱。他在該銀行工作了16年。
在花旗集團,維爾為在亞洲股票市場交易的英國和歐洲客户進行交易。他的部分職責包括識別和傳播意向訂單的列表。他在英國就業法庭上表示,他是在工作中和從更資深的同事那裏學習到這一過程的,他為香港股票發佈的潛在意向訂單“得到了客户合理的興趣預期的支持”。
銀行內部對他所做的事情的質疑始於2019年9月,並在2020年3月進一步調查,最終在2021年被解僱。
收入來源
大部分花旗市場收入來自固定收益相關活動
來源:花旗集團2023年年度報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業績
注意:*包括利率和貨幣、利差產品及其他固定收益。2024年的數據是指該年的前九個月。
花旗集團告訴法庭,雖然沒有關於IOI的具體政策,但韋爾“應該意識到發佈不代表真實客户興趣的IOI是極其不當的。”
在一份列出判決理由的25頁文件中,一位英國法官表示,花旗集團在“如此漫長的時間內”進行調查是不合理的。法官引用了缺乏培訓和其他發現,得出結論認為銀行在解僱韋爾時也表現得不合理,並且他沒有犯下嚴重不當行為。韋爾已加入另一家經紀公司並遷往澳大利亞。他沒有回應評論請求。
解僱時間
曾任花旗集團副總裁和香港銷售交易員的辛迪·劉在加入該公司作為應屆畢業生後,在美國銀行工作了12年。她去年向該市的勞動法庭提出了不當解僱的索賠。
在2018年12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檢查後不久,她接受了花旗集團法律和合規團隊以及來自克利福德·昌斯的外部律師的三小時採訪。Lui告訴法庭,她沒有時間準備,並且在會議之前,一位經理建議她對自己的回答要小心。三天後,她被暫停職務。
花旗集團在2019年3月解僱了Lui,理由是她向其一位客户錯誤地陳述了交易的性質,做出了模糊的陳述,並誤導了其調查團隊。她在2018年沒有獲得任何獎金,並失去了大部分在公司退休儲蓄計劃中累積的福利。
Lui告訴法庭,花旗集團提供了“錯誤的”培訓,並對IOI的分類和與客户的溝通提供了有限的指導。她還告訴法庭,沒有對她採取執法行動,並且她在其他證券公司擔任新職位時獲得了交易許可證。
她正在尋求花旗集團所欠她的薪水,以及因被解僱而導致的工作機會損失的賠償。Lui告訴香港勞動法庭,她在被解僱後找到的第一份工作的薪水大約是她在花旗集團薪水的一半,而她目前在一家中國證券公司的薪水也遠低於她以前的收入。
“鑑於這是一個正在法院進行的案件,我們尊重法庭,並將拒絕對這個具體案件發表評論,”花旗集團的一位發言人説。
全球存在
花旗的大部分市場收入來自美國以外
來源:花旗集團2023年年度報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業績
注意:2024年的數據是指該年頭九個月的數據
如果Lui贏得她的案件,可能會有更多的訴訟被提起,但機會正在縮小。香港的《僱傭條例》要求在事件發生後的六年內提出索賠,例如解僱。
根據知情人士的説法,其他被解僱的員工仍然對他們認為銀行對待他們的方式感到憤怒。除了股權銷售交易員外,至少還有兩名交易員和一名在香港的協助交易員也被解僱。
解僱後的影響
包括Lui在內的三名前花旗集團交易員已加入海通證券,一家中國證券公司。一名在行業內找不到工作的交易員在新加坡擔任教師,而另外四人則離開了香港,知情人士表示。其中一人由於花旗集團撤回了為其子女就讀國際學校提供的公司債券資金,無法負擔留在香港的費用。
另一名在新加坡的交易員在經過多輪面試後被華僑銀行和法國巴黎銀行的合規團隊拒絕,因為該人曾被花旗集團解僱,知情人士要求匿名。
“當公司解僱整個團隊或大量員工時,這可能是重塑企業文化的更廣泛戰略的一部分,”新加坡管理大學的法律助理教授Nydia Remolina説,她專注於金融監管。她補充説,這種行為並不能使高管免於監管審查或對更大問責的要求。
“在證券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和他們的下屬對客户承擔法律責任,包括避免提供誤導性信息的義務,”雷莫利納説。
位於弗吉尼亞州維也納的人力風險分析公司ClearForce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湯姆·米勒表示,這一事件反映了花旗集團“花費了大量自己的時間和資源,並承受聲譽損失來處理五年前發生的問題。”
他説,組織可以從中得到的啓示是如何制定政策和系統,以防止問題在未來演變成更大的問題。“在這一點上,一切都是經驗教訓,”米勒補充道。
| 閲讀更多: |
|---|
| 前花旗銀行家因在“ dishonest”十年期間被解僱起訴公司 |
| 前花旗交易員因亞洲股票交易贏得不公平解僱案 |
| 花旗與前亞洲交易台交易員達成不公平解僱案和解 |
| 前花旗銷售交易員因2019年在香港的不公平解僱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