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之爭或影響特朗普解僱美聯儲主席的權力 | 路透社
John Kruzel


圖1/3:2017年11月2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注視其提名的美聯儲主席人選傑羅姆·鮑威爾走向華盛頓白宮講台。路透社/Carlos Barria/檔案照片
2017年11月2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注視其提名的美聯儲主席人選傑羅姆·鮑威爾走向華盛頓白宮講台。路透社/Carlos Barria/檔案照片 華盛頓,4月29日(路透社)——當美國最高法院就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試圖罷免兩名勞工委員會成員一案作出裁決時,美聯儲主席傑羅姆·鮑威爾將從中尋找關於自身職位穩定性的線索。這場圍繞特朗普無視法律保護條款解僱兩名民主黨籍勞工委員會成員的法庭鬥爭,已成為檢驗其試圖掌控國會立法規定應獨立於總統直接管轄的聯邦機構的關鍵案例。路透關税觀察日報是您獲取全球貿易與關税最新動態的每日指南。立即註冊。
圍繞特朗普解僱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成員凱茜·哈里斯和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成員格温·威爾科克斯的爭議焦點在於:國會通過的防止這些職位官員被無故解僱的保障措施,是否侵犯了美國憲法規定的總統權力。哈里斯和威爾克斯均由這位共和黨總統的民主黨前任喬·拜登任命,且兩人任期均剩餘數年。這些案件被視為檢驗特朗普是否擁有解僱美聯儲官員權力的潛在試金石,特別是在他近期批評鮑威爾引發金融市場震盪後,更引發關於美國央行能否擺脱政治干預實施貨幣政策的質疑。
鮑威爾於2018年經特朗普在其首個總統任期內提名開始四年美聯儲主席任期,後由拜登再度任命該職位至2026年5月。其美聯儲理事會的14年任期將持續至2028年1月。
與勞工委員會成員類似,美聯儲理事會成員享有"正當理由"免職保護,意味着總統僅能因效率低下或瀆職等理由解僱,而非政策分歧。
法律專家表示,若最高法院決定取消對兩家勞工委員會的免職保護,可能會嘗試設立例外條款以保護鮑威爾等美聯儲官員,從而維護美聯儲獨立性。
法院在2020年一項裁決的腳註中暗示了這一方向,該腳註提出(但未裁決)美聯儲可能憑藉"特殊歷史地位"有權比其他獨立機構獲得更大程度免受總統控制的自主權。
‘個人政策偏好’
關於為何美聯儲應比其他某些機構更獨立於總統控制,還提出了其他法律依據,包括一些保守派法官和倡導者提出的論點,即中央銀行不一定行使實質性的行政權力。
但認為這些理由缺乏説服力的法律學者表示,根據一系列最高法院裁決,沒有原則性理由將美聯儲與勞工委員會區別對待,這些裁決支持對某些機構的正當理由保護。
“如果法院為美聯儲制定特殊例外,那將顯得大法官們不是在適用憲法第二條,而是在從法官席上立法,並用他們個人的政策偏好取而代之,“威斯康星州馬凱特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克里斯汀·夏博説,她指的是憲法中規定總統權力的條款。
特朗普解僱哈里斯和威爾科克斯的舉動是他對美國政府的深遠重組和精簡的一部分,包括解僱數千名工人、解散機構、在關鍵職位上安插親信以及清除職業官員。
哈里斯和威爾科克斯分別對他們的解僱提出了法律挑戰,導致華盛頓的兩名聯邦法官根據1935年最高法院在漢弗萊執行人訴美國一案中的先例,阻止了他們的免職。在那項裁決中,法院駁回了民主黨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試圖無視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成員保護的舉動。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於4月9日批准了特朗普政府的要求,暫時中止了使哈里斯和威爾科克斯留任的司法命令。在那項決定之後,勞工委員會確認這些官員已不再擔任其職務。
羅伯茨大法官的這一舉措為其他法官提供了更多時間,在相關法律訴訟進行期間決定是否允許特朗普繼續讓哈里斯和威爾科克斯停職。這項裁決可能隨時公佈。
司法部律師已請求最高法院快速審理此案,重點審議勞工委員會保護條款是否侵犯總統權力,以及1935年漢弗萊執行人案是否錯判並應被推翻。他們表示,支持特朗普的裁決不必影響美聯儲等其他機構。
就連部分著名保守派學者也質疑,推翻1935年判例的影響能否如此受限。目前最高法院保守派與自由派法官比例為6:3。
曾在共和黨總統小布什任內擔任司法部律師、現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教授的約翰·柳指出:“如果法院推翻漢弗萊執行人案,卻不對美聯儲理事的免職保護條款提出質疑,這在邏輯上是説不通的。”
美聯儲獨立性危機
當特朗普因美聯儲暫不進一步降息的決定屢次抨擊鮑威爾並引發金融市場震盪時,對美聯儲獨立性的擔憂加劇。4月21日特朗普甚至稱鮑威爾為"重大失敗者”。次日總統緩和事態,表示無意解僱鮑威爾。特朗普此前曾表示相信鮑威爾會離職 如果對方提出要求。鮑威爾曾表示美聯儲將等待更多關於美國經濟走向的數據再調整利率,並警告特朗普的關税政策可能使通脹和就業進一步偏離央行目標。去年特朗普勝選後不久,鮑威爾稱若總統試圖罷免他,他將拒絕提前離職,且依法不能被撤職。4月16日鮑威爾表示正"密切關注"最高法院關於勞工委員會解僱案的爭議,他認為這些案件結果不適用於美聯儲,但未在講話中解釋原因。爭議中的法定任期保護條款命運,很可能取決於大法官們如何對待"漢弗萊執行人案"及相關判例。1935年該案裁決中,法院支持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成員的"正當理由"免職保護,認定羅斯福因政策分歧解僱委員的行為不當。
該判決認為限制總統撤免委員的權力是合法的,因為該機構履行的職能更接近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非完全屬於總統領導的行政部門。憲法確立了聯邦政府中行政、立法、司法三個平等分支的權力分立原則。
許多保守派法律原則"單一行政權理論主張總統應擁有廣泛的行政權力,其支持者認為漢弗萊案判決存在錯誤。他們聲稱憲法第二條賦予總統對行政部門的唯一管轄權,包括有權解僱獨立機構負責人,即使這些職位受到法律保護。近幾十年來,最高法院雖縮小了漢弗萊案判例的適用範圍,但並未推翻該判例。在2020年維持漢弗萊案效力的裁決中,法院表示憲法第二條確實賦予總統任意罷免機構負責人的普遍權力,但漢弗萊案判例為某些多成員專家型機構創設了例外,允許其享有"正當理由"免職保護。
司法部律師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辯稱,審理哈里斯案和威爾科克斯案的法官對漢弗萊例外的解讀過於寬泛。
他們主張1935年判例之所以維持聯邦貿易委員會成員的任期保障,是因為該機構未嚴重侵犯總統權力,而功績制保護委員會和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行使着實質性的行政權力”。
沙博指出,美聯儲同樣行使着實質性行政權力。如果漢弗萊判例僅允許不具實質行政權的多成員專家機構享有"正當理由"免職保護,那麼兩家勞工委員會和美聯儲的任期保障"將難以成立"。
佐治亞州立大學羅賓遜商學院法學教授託德·菲利普斯認為,最高法院2020年判決腳註中以"特殊歷史地位"將美聯儲與其他獨立機構區分的説法缺乏説服力。
“我預測法院會提出某種理由來區別對待美聯儲的獨立性,“菲利普斯説。“如果他們這樣做,那將是沒有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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