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能否被禁止參加2024年大選?關於法律你需要了解這些——《華爾街日報》
Jan Wolfe
將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從初選名單中移除的意外決定,在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都依據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條,這是一條鮮少使用的條款,涉及禁止叛亂者擔任公職。兩州當局認定特朗普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襲擊事件中的角色構成叛亂。
特朗普於1月3日就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12月的裁決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此前該州共和黨已先行上訴。大法官們加速受理此案,將於2月8日聽取辯論。其他州如密歇根州和加利福尼亞州則裁定特朗普可留在選票上。審理此案時,大法官們或將深入探討第三條的歷史背景及其突然成為焦點的問題。
第十四修正案內容是什麼?何時通過?
國會於1868年批准了第十四修正案,時值南北戰爭結束三年後。這是三項"重建修正案"之一——這些憲法增修條文廢除了奴隸制,賦予前奴隸平等權利,並確立了所有種族男性的投票權。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第一款保障“平等保護”和“法律正當程序”,相關訴訟頻發。而較少受到關注的第三款則規定,違背誓言參與叛亂者將被永久取消擔任公職的資格。
亞歷山大·斯蒂芬斯於1861至1865年間擔任美利堅聯盟國副總統。圖片來源:Universal History Archive/Universal Images Group via Getty Images1865年第三十九屆國會召開時,叛亂領袖們現身準備宣誓就職。其中包括1861至1865年擔任美利堅聯盟國副總統的亞歷山大·斯蒂芬斯——他曾在1861年臭名昭著地寫道,邦聯的“基石建立在黑人不如白人這一偉大真理之上;奴隸制,即從屬於優等種族,是黑人天然且正常的境遇”。
“這些毫無悔意的叛亂者出現在國會,激怒了大多數共和黨議員,”法學教授傑拉德·N·馬廖卡在2021年一篇關於第三款的法律評論文章中寫道。
叛亂條款此前曾被啓用過嗎?
整個重建時期,依據第三款,許多人受到質疑並被取消資格,包括肯塔基州政治家約翰·D·楊——他因向邦聯提供“援助與支持”而被裁定觸發禁令,不得進入戰後首屆眾議院。
國會最近一次動用第三款是在1919年,拒絕威斯康星州社會黨人維克托·伯傑就職,因其公開反對美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
憲法學教授丹尼爾·赫梅爾認為,伯傑案是"紅色恐慌時期過度行為的例證",“展示了將憲法第3條解釋得過於寬泛的危險性”。
肯塔基州政治家約翰·D·楊被禁止進入內戰後的首屆眾議院。圖片來源:Heritage Images/Getty Images### 憲法第3條哪些方面存在爭議?
修正案文本明確顯示,起草者的意圖是阻止南方邦聯叛亂者擔任國會議員、州政府公職或選舉人團成員。
但除此之外,關於第3條的適用範圍仍存在諸多疑問:它是針對未來的叛亂行為,還是僅處理內戰的遺留問題?州級選舉官員能否執行該條款?它是否適用於總統候選人?若適用,為何修正案草案中明確提及總統的表述未出現在最終批准的版本中?
最高法院是否曾明確第3條的適用範圍?
從未明確;最高法院甚至鮮有機會就此發表意見。部分原因在於1872年《大赦法案》,該法案赦免了前邦聯成員在內戰中的叛亂行為,並廢除了第14修正案對其施加的所有限制。
正如馬廖卡所寫,甚至在該法案"迅速削弱"第3條效力之前,1869年上訴法院對"格里芬案"的裁決就已動搖了該條款的權威。
在此案中,一名黑人男子對弗吉尼亞州法官判處的監禁提出質疑,認為該法官作為前邦聯軍官,依據憲法第3條應被取消任職資格。
案件最終呈遞至時任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薩蒙·P·蔡斯面前,他同時負責弗吉尼亞州的聯邦案件。蔡斯拒絕取消這位前邦聯軍官的資格,裁定第3條需國會立法才能生效。
兩位保守派法學教授威廉·鮑德和邁克爾·斯托克斯·保爾森指出,蔡斯對第3條的解釋"充滿詭辯伎倆",“應當被歷史徹底唾棄”。
該判例對當前第3條適用性有參考價值嗎?
極具參考性,特朗普的辯護團隊已援引此判例。法學教授兼前聯邦上訴法院法官邁克爾·麥康奈爾表示,作為首席大法官的司法意見,蔡斯關於第3條非自動執行的觀點,可能為九位大法官提供技術性裁決科羅拉多州決定的出口,無需深究實質問題。
“這能讓他們避免裁決唐納德·特朗普是否參與叛亂這個極其棘手的難題,“麥康奈爾説道。
可能產生哪些其他爭議?
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12月19日以4比3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判決——該判決雖認定特朗普是叛亂者,但裁定第3條不適用於總統候選人。修正案文本提及"美國官員”,但法學界和司法界對"官員"是否包含總統存在分歧。
科羅拉多州多數意見還認為,根據該州的選舉法規,法院擁有充分權力裁決特朗普的參選資格問題,正如緬因州州務卿在當地所做裁決。
2021年1月6日,唐納德·特朗普的忠實支持者在華盛頓的美國國會大廈前遊行。圖片來源:Jose Luis Magana/美聯社### 特朗普對禁令上訴的核心論點是什麼?
特朗普的律師團隊於1月2日就緬因州裁決向州法院提出上訴,次日又將科羅拉多州案上訴至最高法院。
“縱觀美國暴力政治抗議歷史,1月6日事件不構成叛亂,因此援引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缺乏依據”特朗普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訴狀主張,並特別指出特朗普在1月6日的公開聲明中多次使用’和平’一詞。
此外,特朗普主張應由國會而非州法院判定是否滿足第三款適用條件,且總統不應被歸類為第十四修正案所指的"美國官員”。
本解釋性文章將適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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